杭州飙车案(杭州飙车案为什么只判了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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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杭州飙车案的事件进展
- 2、杭州飙车案的事件概况
- 3、何谓"70码"事件
- 4、杭州闹市飙车案是怎么回事呀
杭州飙车案的事件进展
2009年5月7日晚八时许,谭卓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被胡斌所驾驶的改装三菱Lancer EvolutionIX跑车撞飞,后送120后不治。有目击者声称,谭卓被撞出大约5米高后再重重摔在20米以外的地方,可能当场死亡。同日,肇事者胡斌被刑事拘留,但有网友发现肇事者QQ还在进行更新,因此质疑肇事者是否被及时拘捕。
5月8日,杭州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及“当时车速在70码(注:实际应为‘公里/小时’),由此引发舆论不满。同日晚间,杭州市民及浙江大学学生自发走上街头为谭卓举行追思会。5月10日,谭卓追悼会召开。同日,杭州警方承诺将秉公办理此案。
5月11日,杭州警方承认肇事者存在违法超速行为。另据杭州媒体报导,杭州市长称该事件骇人听闻要严惩。5月12日,杭州市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发表声明对此事表示关注。
5月13日,杭州市政府澄清肇事者胡斌的飙车同伴翁振华并非市政府领导的儿子。该案中肇事车辆涉及的超速行驶和车辆改装问题将由一家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来判定。5月14日,杭州飙车案事故鉴定完成,专家称“车速肯定不是70码(注:实际应为‘公里/小时’)”。杭州市公安局当日向媒体发布交通肇事案鉴定报告,认定事故车在事发路段的行车时速在84.1公里到101.2公里之间,且肇事车辆的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前照灯、悬挂、轮胎与轮辋、车身内部已在原车型的基础上被改装或部分改装。但是该鉴定报告被网友质疑其可信性,且受害人父亲拒绝在鉴定报告上签字。同时,杭州公安局发言人证实胡斌还在羁押中。
5月15日,杭州警方以交通肇事罪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并认定本次事故由胡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杭州警方也就早前的70码说法向公众道歉。
5月16日,谭卓家属决定暂时不对鉴定报告提出异议。5月20日晚,杭州警方宣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同日,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受害者谭卓家属与肇事方已经达成协议,谭卓父母获赔113万元。
7月20日下午3时30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5·7”交通肇事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胡斌亲属,被害人谭卓亲属、生前同事等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宣判。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注:经鉴定,胡斌当时的行车速度在每小时84.1至101.2公里之间),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胡斌肇事后及时报警并在现场等候,该行为属于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义务,且刑法已将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规定为加重处罚情节,依法不应当将肇事后报警并在现场等候的行为重复评价为自动投案,故不能认定被告人胡斌有自首情节。被告人胡斌案发后虽未逃避法律追究,其亲属也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但胡斌无视交通法规,案发时驾驶非法改装的车辆在城市主要道路上严重超速行驶,沿途时而与同伴相互追赶,在住宅密集区域的人行横道上肇事并致人死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但被告人胡斌的行为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交通肇事罪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具体规定,认定其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缺乏法律依据。
杭州飙车案的事件概况
中国大陆媒体称为杭州飙车案或杭州富家子飙车撞人案,同时也被中国大陆网民称为欺实马事件(音同70码,取欺负老实人之意)。是指发生于2009年5月7日,中国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发生一起改装三菱车(车牌:浙A608Z0)因超速驾驶撞死人的事件。 谭卓(1984年9月26日-2009年5月7日),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人,为家中的独子。2002年,谭卓以优异成绩考取浙江大学通信工程专业。2006年,谭卓毕业后就职于杭州依赛通信有限公司,担任硬件工程师。
胡斌,20岁,杭州师范大学体育系大二学生,并曾获得首届杭州卡丁车大赛冠军。
通过媒体调查以及网民的人肉搜索,民众发现肇事者系杭州本地富商之子,且有数次超速违例的前科。
何谓"70码"事件
"70码"事件经过:
2009年5月7日晚八时许,杭州青年男子胡某驾驶浙A608Z0号三菱牌EVO跑车,在文二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南都德迦西区门口时,撞飞正在从斑马线过马路的男青年谭卓,致谭当场死亡。
8日下午,杭州市公安局在案发后召开新闻发布会,肇事者为20岁的胡斌,有超速驾驶前科,是杭州师范学院学生。肇事者车辆不存在改装、死者是否走在斑马线上不详,案发时肇事车辆车速认定“每小时70码左右”,而文二西路的限速为50公里/小时。
而有目击群众称,事故发生时死者被撞飞5米多高,撞离斑马线有20米距离,而据目击者称当时车速至少在120-150公里每小时。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特别傲慢,完全不在乎撞人,其同伴声称可以用钱捞人。此说法立即遭到杭州市市民和网民极大不满,浙江大学学生和杭州市市民、网民自发组织了近万人前往事发现场哀悼死者。
调查结果:杭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14日说,公安机关目前已接到鉴定机构出具的杭州闹市“飙车案”相关技术问题的鉴定报告。根据该报告,肇事车辆存在违法超速行为,时速在每小时84.1公里至101.2公里范围,肇事车辆被改装或部分改装。
杭州市警方此前通报该事故时,曾引用当事人胡某及同伴的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这一说法与目击者“受害者被撞飞数米高、20多米远”的描述反差较大,引起了许多网民的质疑。不少人自发地进行简易测试并将结果传至网络论坛。
扩展资料:
杭州飙车案引热议鉴定报告推翻70码
2009年5月9日下午的通报会吸引了众多媒体到场,当警方通报完事故调查情况以后,遇难者同事立即就警方通报的调查情况提出疑问,问题直击要点,说出了现场媒体记者们想问的问题,质疑:“肇事车辆当时车速70公里/小时是如何得出的?取证方式是否合理?”70码=64.00800米
据警方的情况通报,“根据当事人胡某及相关证人陈述,案发时肇事车辆速度为70公里/小时左右”遇难者同事表示质疑:“70码的车速,能把人撞起5米多高,飞到20多米外的地上吗?”“警方能凭当事人的说法来对车速进行取证吗?”“相关证人是谁?”
警方表示,至于遇难者离撞击点的距离,可能还涉及“滑动”,就是说,有可能死者倒地后还在地面上滑动一段距离。对于车速,警方称是询问了当事人,并且对当事人的同行人进行了调查,而同行人表示,是“看了车上的码表,确认当时车速为70码左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70码
杭州闹市飙车案是怎么回事呀
新华网杭州5月12日电 (记者 章苒 余靖静) 年仅20岁的“富家子弟”胡某驾驶大红色三菱跑车在杭州繁华的街头与朋友“飙车”,将看完电影,正在穿过斑马线回家的25岁青年谭卓当场撞死。这起发生在5月7日晚间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持续讨论。 当地媒体对此事的报道引来的跟帖多达数万条,事发现场数千人自发举着白蜡烛,追悼遇难者。 11日晚,杭州市公安局对此案回应说,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办理此案。目前相关调查取证正在进行中,肇事跑车的超速程度也正在鉴定。 根据警方初步调查,案发时肇事车辆已超速。胡某也承认,当时未注意到行人动态。胡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了解,遇害者谭卓年仅25岁,毕业于浙江大学,是杭州某企业员工。据他的同学和同事反映,谭卓在浙江大学就读和工作期间表现十分优秀,近期正准备与相恋多年的女友结婚。 人们在担心“飙车族”成为新的社会公害时,更担心一些“富二代”在某些方面的自我膨胀,如果没有与这相适应的法律和社会规范加以限制,有朝一日会危害到普通百姓的基本权利。 根据警方调查,肇事者20岁的胡某系杭州某高校学生,平时酷爱赛车。事发时,他与两名同伴各自驾驶跑车,在市区道路上“飙车”。肇事者没有喝酒,事故发生后没有逃逸。 杭州城区路段夜间“飙车”现象存在已久。家住“飙车案”发生地附近的一位居民说:“我家就住在最靠路边的那幢楼,夜里经常听到‘飙车’的声音,吵得我睡不着觉。这是城市道路,又不是“飙车”的地方。” 闹市“飙车”撞人事件的发生让许多人对自身安全感到担忧。不少网民在网上疾呼:“我们不要做下一个谭卓!”浙江大学的学生专门致信杭州市长,要求政府杜绝这种闹市“飙车”行为。 对于民愤极大的市区道路“飙车”行为,杭州交警支队的负责人表示,无论是肇事者、受害者是谁,家境如何,有何背景,都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这起闹市“飙车案”也引发了社会对如何限制富人“放肆”行为的担忧和讨论。据了解,肇事者父母经商,家中有四辆车,肇事者平时就开着跑车去上学。 当地媒体在事故发生当天公布了一张车祸现场照片,肇事者的同伴在出事后闻讯赶来,勾肩搭背、嬉笑如常,这更激起了众人的激愤。谭卓的一位浙大校友愤怒地说,再有钱也不能因为追求片刻的刺激而践踏他人的生命。 胡某的QQ空间也被网民找到并破解,空间的主人心情在5月8日凌晨更新为:“一片空白,闯大祸了。”这一“更新”让一些网民们质疑,胡某在肇事后未在第一时间被刑拘,为何还能回家上网?一些网民也由此担心,这一交通事故最终能否得到公正处理。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方婷说,作为“富二代”,晚上8点多在闹市飙车,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自我为中心的极度膨胀,只管自己快乐,对社会法律和人们生命则任意忽视。作为家长应该反思,他们的社会道德观去了哪里,他们有没有对他人生命权最起码的尊重? 法律界人士认为,“飙车族”频频在闹市区制造恐慌,应该归咎为现行法律的缺失和疲软。北京一起“飙车案”在法院审理时,警方曾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代替“交通肇事罪”,以达到严惩肇事司机的目的。杭州的“飙车案”发生后,要求用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重新考量此类案件量刑标准的呼声也十分高涨。 方婷说,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富裕人群成为掌握经济资源、并通过经济优势去获取其他资源的优势群体,而其中一部分人所表现出来的社会道德行为又无法与其社会地位相适应。尤其在年轻一代中,不少人自恃有经济后盾就认为“搞得定一切”。普通民众对这一事件的强烈反应,并非都是源自“仇富”心理,也包含着普通百姓集体迸发的对公平正义的渴望,和对可能出现的社会“不公平”的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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