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年的违建可不拆(哪年的违建可不拆强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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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哪年的违建可不拆强拆怎么办
- 2、哪年的违建可不拆
- 3、违章建筑多少年不拆就合法了
- 4、多少年违章建筑不能拆
- 5、违建几年后就不能拆了
哪年的违建可不拆强拆怎么办
哪年的违建可不拆,这其实是个较为笼统的概念。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建筑,所以违章建筑物是可以随时拆除的。但凡是都有例外,便指的是在法规出台之前就建好的房子。我国在1982年出台的《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农村建房的面积,因此在1982年之前建造的房子,即使面积较大,也不会被拆除。也就是如今看来不契合政策,但是修建当时是契合政策的,就不用撤除。遇到房屋被强拆,当事人需要保护自身安全,不要盲目使用暴力抗拒拆迁,否则有可能会触犯刑法。在与乙方争执不下时,当事人可以拨打110报警,在拨打报警电话时,需要录音。当事人需要选择安全地点为拆迁现场拍照取证,为后续维权取证,必要时可以记录拆迁指挥人员的照片。当事人在取证之后,可以咨询拆迁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哪年的违建可不拆
违建可以随时拆除,但拆除将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可不拆,现有拆除技术条件和地理环境无法实施拆除的可不拆,部分拆除影响建筑物、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或者整体拆除影响相邻建筑物、建构物主体结构安全的可不拆。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违章建筑多少年不拆就合法了
违建是违法的,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可以随时拆除。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有些老百姓认为,违建几年后就不能拆了,来源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说的,违法建筑超过2年就不再处罚,当然就不能被强拆了。实际上,上述条款规定的2年时效,是指违法建筑作为持续性的违法行为,应当从违建自行拆除之日开始计算。
多少年违章建筑不能拆
违建是违法的,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可以随时拆除。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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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几年后就不能拆了
违章建筑超过2年同样允许强拆。由于违章建筑缺乏相关手续,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无法随着时间迁移成为合法建筑,对于不合法的建筑物,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随时进行拆除。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