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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流程(物业交房流程)

2025-10-11 07:50:48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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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商品房交房流程以及如何验房?

1、要确认收房流程,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可领取收房验房表,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此三项必须为原件)以及《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要综合验收,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重要的验房环节。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问题解决方案,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当验收完付款,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可业主领取钥匙,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的物业关系,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可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需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扩展资料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聘用合同。

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交房需要准备哪些资料流程

交房时需要带什么资料

新房交付需要的资料有:房屋买卖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缴纳房款的收据原件、交房前去房管部门开具自己的(不动产登记查询记录)。如果购房者是未成年人,还需要带好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需要带好监护证明。业主本人和家庭成员照片1寸的各一张。

交房时应注意什么?

1、注意房款约定

如果购房者在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房屋的交付,否则客户必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房屋,这约定对于购房者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条件,签订合同是一定要注意合同内容。

2、物业费缴纳问题

在购房者办理交房时,也就是需要缴纳物业费的时候了,在我们办理交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物业费是多久缴纳一次,有的开发商或物业要求一次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费是不合理的,根据有关规定,物业费的各项费用收取可按月、按季、按年收取,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管理费。

3、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有一些开发商在交房时,会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并且还会要求购房者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这一程序其实是不合理的,业主应该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在验房时发现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处理,以免以后产生纠纷。

4、建议业主集体收楼

由于很多人对于房屋验房等专业知识的匮乏,建议购房人在交房的时候可以集体交房,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聘请专业的指导协助验收,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房主知识的匮乏,也可以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促使开发商在交房过程中就房屋问题积极做出处理。

交房面积有哪些?

1、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是房屋的内部建筑面积与外围的建筑面积统称。内部的建筑面积有卧室、客厅、阳台、书房、卫生间、厨房、地下室等等的室内使用面积和墙体面积。外围的建筑面积有楼梯、墙体、玻璃墙等房屋外部的使用面积。

2、房屋的公摊面积

房屋公摊面积也分为室内的公摊面积与室外的公摊面积。室内的公摊面积有配电间、垃圾间、电梯·楼梯、电梯间、本层的共用走廊、一楼的共用大厅等室内的公摊面积;室外的公摊面积有单元门外的共用面积、小区的绿化面积、小区门口的警卫室等等室外的公摊面积。

房地产交房流程有哪些

交房是房地产交易中重要的一个环节,而房地产交房有哪一些流程呢?在二手房的交房时哪一些细节是值得注意的呢?下面是我带来关于房地产交房流程的内容,希望能让大家有所收获!

房地产交房流程

一、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 通知书 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

二、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 购房合同 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三、提供《住宅质量 保证书 》和《住宅使用 说明书 》

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该法规规定,《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开发商不提供的,购房者可以拒签房屋交接书。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四、签署房屋交接书

购房者对房屋及其产权进行检验,认为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做好记录,要求开发商签字,直至开发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标准,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1、看门窗是否开合顺畅、方便锁闭,配套钥匙是否能快速打开门,看门是否存在变形,把手等是否有破损情况,窗户配套纱窗质量是否合格。业主自备电池,给防盗门的门铃装上电池,看门铃是否正常响动。

2、屋顶、墙面、窗边、门边是否存在渗水漏雨现象,注意看这些地方有没有黄色污渍,如果有,就说明房屋可能存在渗水漏雨的问题。

3、业主用小锤敲打房屋的墙面和地面,看其是否会出现开裂或空鼓现象,如果有,就要记录在表格上,之后要求开发商解决。

4、业主需自带个插座小灯,在验房时将其插在电路插孔中,检查插孔是否正常有电,看插座小灯是否亮起,并看看所有的灯座是否正常有电;在插上小灯的时候,业主需检查看闭合开关箱内对应的分路电闸,以及总开关箱里的各分路电闸是否运转正常。

5、仔细看厨房和卫生间的烟道是否有堵塞现象,可以现场点燃一些携带的废纸,看烟气是否能从排烟口正常排出。

6、在检查下水道是否通畅的时候,业主可以用塑料袋装满水,快速的倒向房屋内的各个地漏、下水,看水是否能快速流进下水道。

7、进行防水检查,在卫生间周围用塑料袋所装的沙子围住,堵住卫生间的各下水口,往卫生间注上不低于2cm的水,24小时之后看楼下是否有漏水现象,如果没有,就说明房屋的防水还是很成功的。

8、记录好房屋内各水表、电表、气表的数字,这样以后交费时业主可做到心里有数。

二手房交房需要注意的细节

一、核查房屋质量

二手房质量问题是交房时首先要检查的,包括门窗是否密封,有没有破损;水、电、开关等能否正常使用;天花板、墙壁、地面有无裂痕、渗漏、积水等;下水道是否畅通等等。

交房时发现问题马上和房东协商,尽快查明原因,确定哪方负责维修,以免收房后互相扯皮。

二、设施设备清点

设施设备包括:空调、灶具、热水器、灯具、抽油烟机等等。在签合同时,将设施设备的品牌、成色、数量以及是否正常使用写清楚,交房时按合同约定清点、验收。

注意:一定要拿到设备发票、保修卡,以免以后出现问题需要 修理 时麻烦,特别是贵重物品。

三、水、电、煤、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费用结清

买卖双方一起到自来水、电力、煤气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时,一定要向工作人员询问卖方的欠费(可能是以前拖欠的费用及滞纳金),若有欠费要求卖方补交。

有线电视、宽带过户,双方至交费处办理更名手续,并结清欠费。

电话要到电信公司办理更名手续。

四、维修基金过户

一般上家都赠送维修基金,到物业公司办理更名手续即可,账户中结余的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五、物业服务费结清

买家陪同卖家到物业处办理物业更名手续即可,结清上家与物业公司的各种费用。一般来说,物业费由卖家交到交房当月,交房次月开始由买家交纳。

六、户口迁移

买卖双方一起到派出所询问房屋内的户口情况,特别是学区房。若仍有户口,买家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卖家责任。

七、清点钥匙

卖家交给买家的钥匙包括:房间钥匙、单元大门钥匙、信箱钥匙、防盗门钥匙等等,全部交接完毕。建议交房后更换钥匙。

八、房屋装修合同和装修发票交接

一旦房屋装修出现问题,装修合同、装修发票以及保修卡等就是重要依据,一定要记得索要。

九、签署房屋交接书

千万不要先签署再验收!

在房屋交接书种,将以上内容以文字形式固定下来,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在交房时发现某些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也要在房屋交接书中注明,为将来追究上家责任留下证据。

房地产交房需要具备的条件

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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