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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在哪里办理手续的简单介绍

2025-08-04 23:23:45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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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离婚手续在哪里办理

法院离婚手续办理的地点是: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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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离婚去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要求,一般办理离婚证都是去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从这点上来看,其实我国是不支持异地办理离婚证的,不过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允许在异地提起诉讼,符合条件规定的也是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离婚证的领取流程是:1.签订离婚协议书。2.备齐相关证件。离婚时主要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3.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带上相关证件,离婚双方就可以来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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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在哪里办

办离婚手续在双方登记婚姻的登记机关办理。即男女双方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办理婚姻登记处。离婚手续的办理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且达成共同意思表示后,夫妻双方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重要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不同意离婚,要求离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依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关系破裂,解决好子女抚养等问题后,予以离婚,待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则无需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去哪里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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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的手续是有两种方式的,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双方当事人协商好离婚,写好离婚协议书,然后带上相关的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另外一种就是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当事人的需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下面根据不同情况为大家解答离婚去哪里办手续: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在哪里办理手续

【法律分析】: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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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需要去哪里办理?

1.协议离婚可以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要注意,民法典新增了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30内夫妻任何一方对于离婚反悔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申请,该婚姻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依旧是夫妻。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在30日内去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的也视为撤销离婚申请

2.诉讼离婚。一方去对方的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是立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该准予离婚。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需要带着起诉状,结婚证以及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起诉,有可能第一次不判离,需要起诉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