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经商办企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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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什么纪律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是指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党员干部以及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违规经商办企业属于违反什么?
【法律分析】
公务员是不能经商的。公务人员一律不准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伙经商办企业,不准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等。依据相关处分条例,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是指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党政干部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为违规经商办企业侵犯的客体是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时也违反了廉洁自律制度,所以要受到以上规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给予什么处分
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主要有:一是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二是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三是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四是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者证券;五是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六是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党和国家禁止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有的党员搞“下有对策”,由其亲属出面经商办企业,而党员干部则利用手中的职权,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提供各种便利条件,以谋取私利。
违规经商办企业
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是指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党员干部以及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行为。对党政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和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是指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党政干部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的行为。
经商办企业违反什么规定
违反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这一规定是党中央首次对领导干部特定亲属经商办企业管理作出集成性的单项规定,确立统一的党规标准和党规依据,引领新时代党内法规集成化的发展趋势。以往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分散在一些中央党内法规之中,或者分别针对省(部)或者地(厅)级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作出单项规定,并且这类党内法规制定的主体除了党中央以外,还有中央纪委,地方党委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80多个部门针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和业务特点相继作出规定,界定了本部门,本系统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得经商办企业的具体行业、领域、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等,形成包括准则、规定、具体办法等在内的党内法规群。而这个新规定则是党中央首次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作出的集成性单项法规,依据党章、准则、条例等上位党内法规精神,调整过去分层级分别作出多个管理规定的做法,整合相关内容,总结试点经验,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制度成果。
拓展资料:这一规定嵌入领导干部提拔限制和职位限入的监督利器,成为提升党内法规质量和确保党内法规科学管用有效的范例,有利于领导干部特定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存量的减少和增量的遏制。
法律依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