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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登记(质押登记生效)

2025-08-15 02:49:31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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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质押需要登记吗

一、正面回答

动产质押,原则上不需要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如果要抵押贷款的话,最好还是要去办理动产质押办理登记。

二、分析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对财产(比如机动车等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通俗的说,就是A的机动车,质押给B,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当机动车作为质押物时,就称之为质押车。 一般在质押期间,或者债务未履行完毕前,不要购买质押车,否则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动产质押办理登记注意事项:

1、动产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

2、 动产质权的客体仅以动产为限;

3、 动产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

4、 动产质权的内容在于占有质物,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质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5、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 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6、主债权是指动产质押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里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 主债权产生的孳息债权。

四、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进行股权质押如何登记?

股权质押 如何登记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 代理 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 身份证 件复印件;应标明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3、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 有限责任公司 腾讯众创空间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4、 股权质押合同 ;5、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如下: 股权出质登记事项有三项,即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出质股权的数额。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事项,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是指其法定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姓名。 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是指其登记证书或者合法成立证明上记载的名称,如企业 营业执照 上记载的企业名称、事业单位登记证书上记载的事业单位名称等。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事项,是指公司营业执照上记载的 公司名称 。出质股权的数额事项,是指质权合同中记载的出质股权财产的数量。 股权出质流程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 股份有限公司 ) 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 4、 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股权质押的登记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资料准备,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缺失法律上的保障,但是最为关键的还是自己的利益维护有着实际上的行动践行,因此自己可以结合企业的发展情况进行合理的评估,从而确保自己的利益维护。

质押登记过后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股权质押登记后果即生效。法律效力:

1、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收取孳息权、物上代位权和质权保全权;

2、出质人具有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余额返还请求权;

3、其他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质押登记在哪里办理

一、正面回答

质押登记在住所地的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即可。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现有或将有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可以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动产抵押登记时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场受理抵押登记相关纸质材料,并当场予以登记时间为准。

二、分析详情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的设定。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三、什么是质押登记

质押登记是指中央结算公司按照回购双方通过中央债券薄记系统发送并相匹配的回购结算指令,在融资方债券托管账户将回购成交合同指定的债券进行冻结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