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留置措施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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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 1、留置是什么意思
- 2、留置什么意思 留置是什么意思
- 3、什么是留置
留置是什么意思
法律上的留置就是检察机关对于被调查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将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的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检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检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三、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被调查人存在严重职务违法或者犯罪的,检察机关在掌握证据后,还有重大问题需要调查,并且被调查人符合法定情形的,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可以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将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的场所。
二、留置措施的时间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检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检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
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省级以下检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检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留置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存在特殊情况的,留置的时间还可以延长一次,但是,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上的留置是指《监察法》中的留置措施,也就是指被调查人在被检察机关调查后,确定被调查人的证据后,还需要对被调查人进行审查的,同时被调查人出现法定情形的,监察机关经过审批,可以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将被调查人留置在特定的场所。
留置什么意思 留置是什么意思
1、留置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
2、由于留置不属于刑事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适用对象既可能是违法违纪的,也可能是构成职务犯罪的人员。留置是监察措施,监察委员会不是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法律依据不是刑事诉讼法。
什么是留置
【法律分析】:留置是指被调查人存在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在掌握证据后,还需要进一步调查,同时被调查人存在法定情形的,经过监察机关的审批,可以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将被调查人留置在规定的场所,被调查人不可以离开特定场所。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第四百五十一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