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价值(行政程序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价值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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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程序与行政程序的本质区别
1、行政程序就是由上述步骤、方式、时限、顺序为要素构成的行政行为的过程,是空间形式和时间形式的统一。行政程序的最大特点在于,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程序。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如下: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性质不同。
3、行政执法程序与行政诉讼程序的不同主要在于以下三点:性质不同。
4、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执行的程序,行政诉讼程序是法院处理行政案件的程序。
5、行政诉讼法之所以要将行政协议明确为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就是考虑行政协议具有公权力的性质,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不同于平等主体之间就各自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6、性质不同:行政法是一种实体法,而行政诉讼法是程序法。适用的主体不同:行政诉讼法主要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程序依据:而行政法主要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实施公务行为的实体依据。
论述我国程序法的基本体系及其价值.
1、法既反映社会现实,又指导社会理想,法的价值论通过对法的应然的追寻与思索,为现实的法律制度建设,为实然的法律提供坚实的理论与信念基础。
2、程序法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3、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构成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法律部门主要有宪法及其相关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和程序法7个法律部门。
4、中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分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
5、我国现行的程序法包括: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6、基本法中保护个人自由不受国家任意或过分侵害的自由思想,对德国刑事诉讼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在刑事司法领域形成了兼具“形式性”和“实质性”特质的法治国家程序原则。
行政程序的概念、基本特征、法律价值、基本原则和制度
1、编辑本段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程序法定原则;它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都必须依法定程序作出行为。程序必须用法律形式进行规范化、系统化,要符合法律要求。
2、行政程序就是由上述步骤、方式、时限、顺序为要素构成的行政行为的过程,是空间形式和时间形式的统一。行政程序的最大特点在于,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程序。
3、程序法制原则:它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都必须依法定程序作出行为。程序必须用法律形式进行规范化、系统化,要符合法律要求。行政程序必须贯穿法治精神,实行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