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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种子法律(种子法律法规)

2025-08-05 08:50:27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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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核、核发和监管,适用本办法。

2、法律主观:生产、出售种子是必须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未取得许可证即进行经营的行为属于非法经营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3、种子生产需办理《种子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需办理为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报条件: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种子法有关条款适用的意见是否还有效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种子法》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在《种子法》通过审议的第三天,11月6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改进完善品种试验审定工作的通知》,着手从品种试验开始,对品种审定制度进行完善。

根据种子法的规定,农民留存具有知识产权的种子,应该具备相应条件,不能随意留存、使用、买卖具有知识产权的种子,必须具备两个条件,才属于合理合法的使用具有知识产权种子的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所称种子,是指农作物和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

种子法关于种子标签的规定

法律主观:种子标签不合格的处罚一般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的制作、标注和使用行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详情分析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规定具体在种子法的法律内容中可以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