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行业法律法规有哪些(记者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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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权的法律规定
记者采访时,需要主动向被采访单位或个人出具记者证,被采访对象有权利查看记者证,也有权力直接打电话到记者所在单位核实他们是否是单位员工,在单位从事的职业是否是记者。
法律分析:关于采访权,在我国宪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采访权与个人的人身权利的冲突,每个人都有独立的人格权利,都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和如何向社会公开显示自己的行为和形象,包括自主决定是否被拍摄、录音,并向社会公开。
法律分析:没有。记者没有强制采访权,因为公民享有隐私权。强行采访触犯了个人隐私,即使接受采访,被采访人也有选择不公开或者公开采访的权利、是否隐藏其姓名、声音的权利。
我国当前对新闻的立法比较滞后,对采访和报道的尺度也没有详细的法律规定,也就导致了一些所谓的侵犯隐私权的新闻在司法判断上出现的分歧。
记者不可以随意进工地采访,但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可以进工地采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挠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活动。
法律分析:记者只有采访权。没有调查权。只有警察才有调查权。公民也有义务向他答复问询。但是记者却没有这个权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新闻记者虚假报道有没有相关法律
1、法律主观:发布虚假信息,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其法律后果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虚假报道是违法的,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新闻记者使用新闻记者证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不得编发虚假报道,不得刊播虚假新闻,不得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
3、法律分析:网络上随意传播假新闻,如果是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等情节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报社记者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除记者站以外,报社不得以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名义设立从事新闻业务活动的其他派出机构。
第五条 报社领导每年至少走访一次记者站驻在单位,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及时解决记者站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取得驻在单位领导的支持和体谅,为记者站开展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
第十八条 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报社记者站的监督管理。
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违反
1、收受贿赂,索贿,虚假新闻,敲诈,威胁,勒索。
2、新闻出版署; 记者所在的部门; 记者所在的媒体; 电视台记者归当地广电局管理,广电局归党委宣传部管; 报社记者直接归宣传部管。
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新闻记者在新闻采编工作中有违规的行为,情节严重时,新闻记者证是有可能被吊销的,吊销后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新闻记者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条例(国务院第537号令)第一条 为了便于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采访报道,促进国际交往和信息传播,制定本条例。
5、”第四条中又规定“新闻记者,是指新闻机构编制内或者经正式聘用,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并持有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记者法?
没有相关记者的法律法规,但有相关的记者管理条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闻记者证的申领、核发、使用和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须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第三条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依法统一印制并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