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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户口(农转非户口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

2025-10-04 07:59:37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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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农转非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和要求?

办理“农转非”户口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农村的父母年老体弱、身边无子女及其他亲属照顾,生活难以自理,必须来我市投靠子女生活的;

2、在农村无人照顾的15周岁以下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在校生)来我市投靠父母的;

3、夫妇一方在农村,入户人年龄35周岁以上,结婚3年以上,并在落户地有固定住所的职工居民家属及其不满15周岁的子女(含18周岁以下的在校生)。

扩展资料:

农转非的程序:

1、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

2、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3、各区县人事局对对初审合格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填写《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4、各区县人事局对初审合格的家属农转非人员填写《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审批表》(一式一份)、《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人员备案表》(一式二份)、《农转非人员名单》(一式三份)、注明意见,加盖公章,报人事局综合计划处。

5、省市人事局在接到农转非申报材料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对合格者开据《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

6、各区县人事局持《农业户口转为居民户口通知书》、《农转非名单》先后到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

7、录用公务员、招收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农转非工作,由各系统区县主管部门摸清基本情况后,将符合条件的人员送交区县人事局审查,区县人事局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在收到材料后按照农转非的工作程序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同时报市主管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转非户口

农转非户口怎么办理

农转非户口怎么办理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农转非户口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农转非户口怎么办理

申请程序:

1、准备大学毕业证和没有就业的证明材料后,交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找管片民警、派出所所长签字盖章。

2、把材料拿到临桂县公安局户政科审批,15个工作日后到户政科领取材料并开具推迁证。

参加事业单位和招教考试户籍不限,面向全国。

拓展资料:

农转非户口转回条件:

1、原籍是农业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的学生,从农村考出去的大中专毕业生,很多人已经将户口迁出去了,没有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国家早就开始鼓励大学生创业。如果这些大学生想将户口再迁回农村的,需要提供大学毕业证和没有就业的证明就可以了。

2、自己愿意回到农村的被征地的农民,这些已经办理了农转非的'征地的农民,现在想要把户口迁回的。为了保障被征地的这些农民的利益,自己愿意要求非转农的,国家是给予批准的。

3、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村户口的人,非农业户口的一方在城镇中没有稳定的工作,而且在农村长期居住的,这一类人如果想要回到农村,只要提供结婚证、无业证明就可以申请非转农。

4、原来的户籍是农村的,已经到了退休年龄的,没有工作单位或者是原来的工作单位已经解散的人员。村委会如果同意接收的话是可以将户口迁回的。

5、在城镇上没有什么固定的职业和住房,和父母一起在农村居住的未婚人员,这一类人只要提供无业证明就可以将户口迁回农村。

6、属于自理口粮的非农业户口人员,自理口粮人员是国家八十年代中期实施的一种临时户口的政策,这一类人只要符合农村条件就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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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转非是什么意思啊?

农转非是指起源于80年代初期的国家改革开放后城市发展和规划要把本来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以划拨部分土地和商业网点建设和各种保障政策作为安置,办成的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所转变成为了第三产业劳动的人口。这是国家给予这部分人员生活和生产等各方面的政策性保障。

如今农转非就是把农村户口转成城市户口。户口本首页第一行户口类型栏在当时二元制下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注明农业,城市、学校工厂事业集体户注明非农。现在统一注明是本地居民,不在区分农业和非农户口。

扩展资料: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需要的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高、中级职称证书。

2、岗位受聘的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

4、任职证明(任命书或任职材料)。

5、获得奖励或荣誉证书的材料。

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证明材料需要上述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以外,还应补充下述材料。

1、结婚证书及随转人员的农业户口卡。

2、随转在校子女的学校证明。

3、随转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有病子女需有县、市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1975年1月1日出生后的第三胎、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第二胎子女需要有准生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5、本人是独生子女,需有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6、办理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及随转子女,需有前妻(夫)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应报原件,同时报送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楚整洁,规格整齐一致。

农转非工作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主管领导要实行农转非工作领导责任制,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农转非管理工作。

1、从事农转非工作的同志必须认真执行农转非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禁收取农转非人员的任何现金礼物。

2、农转非指标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指标,具有很强的严肃性与约束性。各单位必须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审批,不允许超用、挪用、混用指标,节余指标不可积攒使用。

3、农转非工作的政策与标准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4、对于违反上述管理办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贿受贿者追究其责任,并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农转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