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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自己(父母弄死自己的孩子犯法吗)

2025-06-12 12:01:16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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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成长就是不断地杀死自己!!!

二十岁的某一个晚上,我躺在床上陷入了临死前一般的状态,我开始回溯过往的点点滴滴,总觉得有点什么在里面,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直到我回想到童年时期的一个自我预言,再联系到当下的状态,瞬时,内心里面翻江倒海,我瞪大眼睛,我咬紧牙关,我紧紧抓住被子。但最终,眼泪还是下来了,为那个被自己杀死的自己。

几天前一个网友无意间跟我说了这样一句话:所谓成长就是不断地杀死自己。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愣住了,此前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在第二个人的口中听说这样的话。

我回复:我说我曾因为意识到这一点而泪流满面你信吗?

他说:信。

但可惜的是我们当时没有在这个话题上聊下去,所以几天后的现在我想以这种方式来“聊聊”。

请扪心自问一下,此时的你是否还在成长?此时的你是否满腹怨言?是否伤春悲秋?是否悲观沮丧?是否拥有一堆或显性或隐性的负面思维?

其实光是前面一个问题就足够了,根本不需要思考那么多回答那么多,而答案也是显而易见的:多数人都会在成年期间或成年后随着身体的停止成长而全方面停止成长。我知道,这结论一点都不好听,如果冒犯了你的话还请多多担待。

有一种改变,叫“被迫改变”,说“被迫成长”也可以,但是要知道“被迫”和“自主”,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就好像一个人被强奸,和另一个人主动与自己的爱人做爱完全不同。

而有意思的是,不少人分不清这两个概念,所以把自己“被迫改变”视为“自主成长”,于是最后就一直活在这种自己给自己创造的想象世界里,其实说得通俗点不好听点就是自欺欺人。

网上有句话很流行,说:死于二十五,葬于七十五。我的理解就是一个人停止了成长就等同于死去。

我在童年时期预言自己会在二十岁之前杀死自己,那个时候我虽然不懂“成长”这些东西,但是导致我之所以会那么想的原因就是因为惧怕那种我当时无法表达的“虽然活着但早已死去”的结果。

我觉得可能有不少人都有过类似的自我预言或想法,只是他们最终杀死的到底是现实中的肉体还是曾经那个无知的自己就不得而知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不少人选择妥协,当然这也没有什么错,毕竟好死不如赖活,而生命只有一次。

但是,其实很多人大可不必得过且过,只要有那么一点勇气和恒心,那么你就算只是杀死曾经的那个自己一点点,你的生活可能都会大为不同。

这里说的“杀死”绝对不是逃避,也请千万不要那么想。作为因不完美而存在的人类,我们拥有低级动物所不能拥有的惊人的记忆力,感知力,创造力等等。但是这些东西,乍一看是优势,但换个角度你就会发现,这是一把双刃剑,这些所谓的“优势”可以杀死我们,也可以借由它们成就伟大崇高。

伟大崇高就不说了,因为每次当我提到这些字眼的时候就总有人跟我说:“为什么非得伟大崇高呢?为什么平平淡淡就不好呢?”

而对此我也总是不厌其烦地解释,真正的平平淡淡也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不是用嘴巴说出来的,那些整天宣扬喜欢平平淡淡的人其实只是无力追求更高的境界,由于“平平淡淡”看起来好追求一些,所以贴一个“我喜欢平平淡淡”的标签聊以自慰。

所以,以下请允许我用“美好”来代替那些可能会引起误解的词语。

相比低等动物,我们拥有惊人的记忆力、感知力、创造力,乃至“穿越时空”的能力,比如我可以“穿越”到三千年前,也可以“穿越”到五千年后,还可以“穿越”到昨天明天或一个小时以后。

这种“穿越”自然脱离不了我们的记忆能力,认知能力,创造能力等等。原本我们是可以利用我们的这些能力让自己过上更好的生活拥有美好的人生,乃至成就一番伟业,但是我们“穿越”的视点往往都是错误的,幼稚的,乃至愚蠢至极的。

比如我们经常会“穿越”到曾经的挫折上面,伤心事上面,或者对未来不切实际异想天开上面等等,然后陷入其中,而导致无法自拔。

当你的现实不如意的时候,你可能会“穿越”到曾经的美好,试图以此弥补现实的不足,或者“穿越”到未来,在想象空间里弥补现实的不足。

说实话,这种“穿越”的确很爽,但是其性质,跟吸毒差不多,只能得到一时的快感,对现实则有弊无利。比较极端的是,彻底沉溺在曾经的伤痛里面无法自拔,即便实际上那些事情已经过去了,但是对于沉溺者本人来说,那些事情一直发生,就好像《恐怖游轮》一样,反反复复,反反复复,或许有时候你会有那么一点点意识,但是当再来一次的时候你又会彻底沉沦进去,循环不休。

而这些事情,都是我们的引以为傲的想象力,记忆力,创造力等等所导致。如果我们也像低等动物那样“只有当下”,那么我们本身的很多痛苦就不会存在,因为那些痛苦往往都不是别人或外界给我们的,而是我们自己选择加诸自身的。

但是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会思考,会记忆和极具创造力等等,如果我们没有这些与生俱来的天赋的话,那人也不再是人不知道什么东西了。

其实我们的选择很多很多,只是有时候我们沉溺得太深,即便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或者办法就在你眼前你可能也看不到。再换种方式说,人是有多面性的,远远不止两面三面,而在这些不同面里,有好的,有坏的,有不好不坏的。

不好不坏的可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好的,显然也是我们每一个都向往的,至于坏的,在很多时候可能都凌驾于好的那一面之上,就像一个魔鬼,诱惑你,蛊惑你,或者直接强行绑架你。

就好像一个决心节食减肥的人,总是在只吃最后一次,然后一次又一次的最后一次。你以为她想这样吗?笨蛋都知道她的本意并不是那样。

由于她的另一个自我太过于强大,所以就陷入了那样的恶性循环之中,这种时候,如果她不痛下决心杀掉那个被欲望控制的另外一个自我的话,她永远都不要想减肥成功。

最为常见的情况是,当一个人被坏的那一面控制的时候,他会如此说:我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之所以那样是因为……总之错不在我,不能怪我,即便我有错,更多的错也不在我……

还有另外一种是:都是我的错,全是我的错,都怪我,都怪我,我他妈就是个废物。

先说说前一种。由此联想到这样一件事,在美国有人曾在监狱里面做过一个实验,问正在服刑的人是否觉得自己有罪,然而得出的结果居然是百分之八十的人都认为自己无罪,认为自己是无辜的。

因此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坏的事物,或人,往往看起来并不坏,甚至看起来还很漂亮,不然怎么吸引受害呢?就像响尾蛇一样,摇着神似虫子一样的尾巴让比它更小的动物以为是美食,然后把上钩者变成为自己的美食。

当你开始觉得错不在你,或问题不在你的时候,你就是那只在响尾蛇面前上钩的可怜的小家伙。而迷惑你的,恰恰就是另外那个你自己,他或她尝试控制你,尝试占据主导权,乃至也许你早就被另外那一个你不喜欢的自己控制了,却毫未知觉。

相比第一种,上面我所提到的第二种更可怕。当你觉得都是你的错的时候,你就好像一个跪在奴隶主面前的奴隶,你连最基本都发言权都没有,你只有跪在地上认错,并且一边认错一边惩罚自己。

你以为承认错误就能改变些什么,但实际上什么都改变不了,只有你被你的那些错误改变。而且,那些错误,或问题,往往都是被你的奴隶主无限放大或扭曲的,甚至无中生有的。

他或她,也就是你的奴隶主,相比前一种响尾蛇式的迷惑,奴隶主的手里拿的是权杖。他或她根本不用迷惑你,对你来说,你的奴隶主拥有绝对的权利,而他或她最喜欢的就是惩罚你,看你痛苦的样子。而你,只能跪着,唯命是从。

而你的奴隶主,不是任何人强加给你的,就是你自己创造的,或者说另外一个你。

你想要自由?你不希望再被迷惑?你不喜欢被控制?那你就只能杀死TA或反过去控制TA,如果你想让你人生变得更美好一点的话。

TA是我们的欲望、本能、负面思维等等的结合体,当你去正视TA,看清楚TA的时候,你会发现TA比你想象中的还要强大,你甚至可能会惊讶地想:“天啊,我怎么会创造出这样的怪物来!”

你甚至会对TA望而生畏,但是,请记住,TA是你创造出来的,既然你能创造出来,自然也能毁灭TA,杀掉TA,或者反过来控制TA。

我没法说出“只要你想就能行”这种话,因为那的确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你可能用了十年,二十年,乃至半辈子去创造TA,因此想要杀掉TA或反过去控制TA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所以假如你想试一下的话,请千万要做好心理准备。

最后,再来说说“思维穿越”。其实我们大可以上帝视角“穿越”回曾经,去审视,去观察,偶尔也可以留恋一下。还可以“穿越”到书海里,艺术里,伟大智者的思想里。更可以像牛顿、爱因斯坦、霍金等人“穿越”到宇宙里,“穿越”到未知里。

我们每个正常人都拥有的这把双刃剑,如果你利用好了,你简直可以劈开地球,但是假如你被其利用的话,就只能落到被劈开的下场。

有哪些会杀死自己的动物?你可以和大家科普一下吗?

角太长戳死自己和鹿豚“杀死”自己的方式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动物是盘羊,盘羊是世界上体型最大的绵羊。它们广泛分布在中亚地区、俄罗斯以及我国西部等地区半开阔的高山裸岩带及起伏的山间丘陵。作为一种绵羊,盘羊的性格可不那么温顺。好斗的它们长着一对庞大的羊角,交配季节雄性盘羊会发生激烈打斗,用角不停地互相角力。据称,盘羊撞击的产生的巨大声响,就连山坡另一侧的人都能听到。

有杀死自己的心理?

常常会有杀死自己的念头,当然这只是念头而已,你估计是自己心里所以希望达到的要求跟现实的实际情况相差太远了。因为我们生活的世界总有不尽人意之处,不可能什么事都如了你的愿。因为不和心意,就该选择这种不健康的心态来折磨自己。依我看非常不值得。你应该看到生活中好的一面,不要在意不如意之处,不要多看,也不多想。学会寻找生活中的乐趣,让自己生活的每一天都快快乐乐的。

乐观是心胸豁达的表现

,乐观是生理健康的目的,乐观是人际交往的基础,乐观是工作顺利的保证,乐观是避免挫折的法宝。

当你的人生目标已经实现时,你就能寻找自己的异性朋友。请你这样设想:当风铃的浪漫,往往勾起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驼铃的深沉,往往激起人们对锦绣前程的憧憬;当手机的铃声响起,让你知道有人在天天关心你,你的每一天都是这样开心,这样愉快!

人的乐观心态,将使你心理年龄永远年轻。当你朝着奋斗的目标迈进时,都会增加你的愉悦与自信。你就会自然形成乐观的心态,快乐将永远与你相伴!相信你在实现人生目标的同时也获得了梦寐以求的人生伴侣,祝你生活美满幸福。你就能在心理上获得最大的快乐,你将拥有快乐的每一天!相信你能把握自己快乐而幸福的人生,实现了梦寐以求的奋斗目标。你就会感觉生活原来多么美好!

打死自己犯法吗?

自杀犯法么

在不同的自杀案件中,最后的处理是不一样的。如果是被他人逼迫,诱骗从而自杀的话,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是行为人直接教唆、帮助他人自身的话,则一般就是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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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案件应该怎么处理

(一)相约自杀。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继而自杀未逞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二)致人自杀。既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对此,应区别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

2、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结果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

3、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只要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而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

(三)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杀人死亡,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通过自己的逼迫、诱骗行为促使自杀者自己动手杀死自己,即借助自杀者自己之手达到行为人欲杀死自杀者的目的。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关键应查明行为人是否确实有刻意追求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其行为在特定环境下是否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两者缺

我的世界如何把自己(除他人)给杀死,什么指令?

是/kill @s kill是杀东西的指令,@s代表自己,所以/kill @s就可以杀死自己。

其实去掉@s 也可以,直接/kill就可以杀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