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投标(电子投标保函是什么意思)
电话:18514096078
本文目录一览:
- 1、电子招投标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 2、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3、电子招投标流程是什么
- 4、电子招投标流程是什么?
- 5、什么是电子招投标?
电子招投标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电子招投标(无纸化招投标),就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投标。中标公告、招标书、投标书都以电子形式存在,不需进行打印为纸质版文件,报价在网上进行,不需现场纸质报价,借助计算机等终端设备和和互联网完成招标投标活动,实现阳光招标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主要由电子交易系统、电子监管系统和电子服务系统三部分组成。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公共服务和行政监督活动。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条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
交易平台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信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是满足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信息平台。行政监督平台是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在线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信息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开发、检测、认证、运营应当遵守本办法及所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第四条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全国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的监管机构负责督促、指导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建设、运营,以及相关检测、认证活动实施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对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第二章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第五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公开透明、安全高效的原则以及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方向建设和运营。第六条 依法设立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可以按行业、专业类别,建设和运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国家鼓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平等竞争。第七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具备下列主要功能:
(一)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
(二)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
(三)提供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所需的监督通道;
(四)本办法和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功能。第八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按照技术规范规定,执行统一的信息分类和编码标准,为各类电子招标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开放数据接口、公布接口要求。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接口应当保持技术中立,与各类需要分离开发的工具软件相兼容对接,不得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工具软件与其对接。第九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允许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免费注册登录和获取依法公开的招标投标信息,为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行政监督部门和监察机关按各自职责和注册权限登录使用交易平台提供必要条件。第十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认证,通过检测、认证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在省级以上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服务器应当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第十一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拥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信息技术、招标专业人员。第十二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建立健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规范运行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控、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第十三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应当采用可靠的身份识别、权限控制、加密、病毒防范等技术,防范非授权操作,保证交易平台的安全、稳定、可靠。第十四条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验证初始录入信息的真实性,并确保数据电文不被篡改、不遗漏和可追溯。
电子招投标流程是什么
电子招投标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的招标、投标活动。通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技术,解决各类竞标文件盖章与签字在线化难题,从而实现招投标流程在线化。
电子招投标流程是什么?
电子招投标是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的招标、投标活动。通过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技术,解决各类竞标文件盖章与签字在线化难题,从而实现招投标流程在线化。
电子招投标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1、发布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第七条,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借助电子签章在线起草招标公告并签字盖章;实现竞标信息一次发布、供应商批量接收;
2、在线投标报名
投标人在线阅读电子招标公告、在线筹备电子版投标书、提交资质文件。与纸质标书逐页加盖角签、添加骑缝章相比,电子签章只需动动手指,即可在线上快速完成;
3、在线开标、评标
电子化投标模式实现评标人在线、远程评标。将电子签章功能与评标系统集成后,评标人经身份认证后,可在线填写评标意见并在线签字确认;
4、在线签订合同
通过在线收集和比对供应商竞标信息,采购方最终确定评标结果并发布公示,竞标结果可快速反馈到招标人与中标人。中标人在线接收竞标结果后,通过在线签署即可与招标人完成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流转、审核、签订流程化,有效缩短企业采购周期。
据悉,目前采购招标平台已经掀起了一股全面普及电子签章和电子存证的热潮。根据我国《合同法》、《电子签名法》规定,安全可靠的电子签名必须包含实名认证、内置数字证书的电子签章信息,这刚好解决了电子招标投标人身份信息不明、招投标文件容易遭篡改等问题。
而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将大量关键的招投标文件、合同轻松转为可作为证据使用的电子文件,明确锁定招标投标人的身份信息,所有招标投标流程中的每个操作都有迹可循,真正实现智能工程在线招标投标公平、公正、便捷,解除了传统公司采购方面的后顾之忧。
什么是电子招投标?
电子招投标系统是传统工程招投标模式与信息化、电子化技术相互融合而形成的产物,可以通过信息化系统完成各项工程招投标操作,如编制电子标书、计算机辅助开评标等,有效消除了人为因素对工程评标过程与结果造成的影响,本质上是一种同时具备数据支持以及知识支持的服务系统。从系统运行角度来看,则是以数据电文形式替代纸质文件,基于信息化系统开展的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