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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病保障(大病医保 农村)

2025-10-23 03:28:08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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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病救助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办理

农村重大疾病补助的条件如下:1、只要符合相应的医保报销范围,并在定点医院就医,就可以报销;2、目前,纳入农村大病保险的病种有20种,报销比例不低于90%,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结核病等;3、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管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内容:1、保障对象。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2、保障范围。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3、保障水平。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农村大病保险报销规定

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我国将建立补充医保报销制度,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6部门公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新政要点: 一,保障对象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 二,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三,保障标准 患者以年度计的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断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四,保障水平 保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五,承办方式 政府部门确定报销等政策,通过招标选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 不额外增加个人缴费负担 据了解,当前,我国有50多种疾病可能造成一些家庭因病致贫和返贫。国家发改委昨日表示,开展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经测算,各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作为当地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标准。当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标准时,很可能使家庭在经济上陷入困境。大病保险对这小部分人群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要求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这里的合规医疗费用不局限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但为避免浪费和过度负担,不是基本治疗所必须的项目不列入报销范围。 商业机构承办大病保险 按照文件规定,大病保险的基金来源于原有的医保基金的结余,而且交给商业保险机构来管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 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服务人员;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等等。 同时,要合理控制商业保险机构盈利率,并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农村大病保险是保什么的?

指的国家卫生部门所规定的部分病例在农村医疗保障范围之内。

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全部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

凡是参保农村大病保险的居民,在医院看病后都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报销门诊费用。

但是,根据医院等级的不同,其报销的起付费用、比例也有所不同。

纳入大病保障的20种疾病:

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农村大病保险什么政策?符合什么人?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简称为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扩展和延伸,是对大病患者产生的大额医疗费予以更进一步保证的某项新的制度性分配。根据以民为本、保证大病,统筹规划、规章制度协同,政府主导、专门筹办,有序推进、不断执行的准则,创建覆盖全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式农村合作医疗(总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群体,大病患者治病就医负担合理有效减轻的大病保险规章制度。在2022年创建起相对完善的大病保险规章制度,与医疗救助等规章制度紧密衔接,一同发挥托底保证功能,合理有效避免 产生家中灾难性医疗开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公平性获得明显提高。其资金来源是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中划出相应占比或金额来筹资,推行地(市)级统筹。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保障范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连接。大病保险由商业保险单位具体筹办。

大病保险规章制度是国家统一执行的制度性分配,是基本医疗保险规章制度的扩展和延伸,目的是更进一步保证大病患者的大额医疗费的合理有效报销,避免 产生家中灾难性医疗开支。

大病保险的保障目标是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在没完成二项基本医疗保险融合的地方,其保障目标包含两种人,即:新式农村合作医疗(即新农合)的参保人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换句话说:大病保险的参保人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完全一致。更进一步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是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制度核心,大病保险则是合理有效的增加和延伸,是可分性的规章制度。

从这儿也能看得出:大病保险规章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完全没有关系,也就是说,大病保险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目标中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