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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有效期多久(居住证有效期多久)

2025-08-29 17:59:22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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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有效期多久

【法律分析】: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需要重新补办。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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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是否有有效期限?

居住证上有签发日期,居住证的有效期是一年,签发日期后延一年内,就是居住证的有效期,居住证上面有印有效期呀,跟身份证一样。

根据《居住证管理条例》规定,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可以续期。

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每年都需要年审,需要带上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的。

居住证到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办理居住证的手续如下: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

2、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同的,还需要同时填写《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情况》表、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或者《临时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以上两表,名称可能略有差别);

3、填写完上述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居住证、嘉禾县人民政府-居住证有效期是多久?

居住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法律分析:居住证办理后的有效期一般是1年,因为有效期是一年,所以每年都需要进行年审。《居住证暂行条例》中针对居住证的办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对于要办理居住证的人员需要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受理机构进行办理,提交相关的材料就可以成功的办理。

(1)对于居住证满1年需要进行年审的需要在1个月以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受理机构办理签注,一般提交身份证、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等等证明材料;

(2)办理人还需要填写居住证的补办或是换领、延期的登记项目变更的申请表;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需要提供自己的房屋租赁的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学校开具的住宿证明;

(4)就业证明是自己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或者是自主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证明自己稳定就业的材料;

(5)就读的证明就是学生证和学校开具的证明就读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上没有标明有效期的居住证有效期是多久

居住证上没有标明有效期的居住证有效期是是1年。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后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第十二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十三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暂住证有效期多久?

【法律分析】: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现在我国已经取消了暂住证,改为了居住证。居住证地有效期是一年。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该在居住每满一年的最后一个月之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是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没有进行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地使用功能将自动中止。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