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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生证怎么办理(电子准生证怎么办理)

2025-10-21 10:58:57 作者:wangs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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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准生证怎么办

一、准生证办理流程

1、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

2、一般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如在外地务工,必须回家才能办理。男女双方婚后应当及时到户籍所在地拿着结婚证把婚姻状况未婚的改成已婚,以方便准生证的办理。

3、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详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另外,也不存在一个地方“指标”满了,不给办理生育服务证。

准生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办理一孩的准生证,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3张2寸合影照片。流动人口需开具婚育状况证明或持有流动人口证。办理准生证不收费,体检自愿。

2、准生证办理流程:男女双方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社区或者村委会或者本单位开具婚育证明,并到计生办或者街道办盖章。

3、持盖计生办盖章的婚育证明、结婚证和双方身份证、照片以及医院诊断书,到其中一方的户籍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计生办,即可办理准生证。

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

法律依据:(国卫指导发[2015]5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指导意见》 二、规范办理程序

(三)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免费办理一孩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自主安排生育;也可以直接到乡镇(街道)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村(居)要及时将登记信息上报乡镇(街道)。

(四)简化再生育办理。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可向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一般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单位或村(居)出具的婚育证明。能够通过全员人员数据库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县(区、市)办理再生育许可。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发放生育服务证。

(五)推行承诺制度。对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由夫妻双方对其真实情况作出承诺后,予以办理。以虚假承诺获得再生育资格,一经查实,予以取消;已经生育的,依法依规征进行处理,并将失信记录纳入社会征信系统。

如何办理准生证

法律分析:1、拿夫妻双方的户口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婚育情况证明,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事处或公司的人事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也即“指标”。

2.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具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再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领取相应的资料,并且在当地的派出所领取女方首次结婚生育的证明。如果在准生证上注明单位的,还需要取得男女双方所注明单位的盖章和证明,如果没有注明单位,则不需要。

3.将所有的资料准备齐全后在孩子出生后落地城市的生育部门进行登记和审批,最终能够领取准生证。

4.在外地工作的流动人口,国家专门有政策,方便流动人口办理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办理,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所在地配合。

准生证关系到孩子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生证就无法证明孩子不是超生或者是孩子父母已经到了法定年龄领证后再生的。孩子是上不了户口的。部分地区医院规定,没有准生证是不可以在医院产检的,还有就是不能建立档案等等一系列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没有办理小孩准生证的上户口,必然会受到超生罚金的惩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怎么办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准生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准生证办理要求:1、夫妻双方的户口薄和身份证,男方单位出具证明(如果你有单位的话)。2、在女方户口薄所在地办事处(如果你在外地务工,必须回家才能办理)。3、需出具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